中教数据库 > 农村财务会计 > 文章详情

公平合理“定”负担

更新时间:2023-08-14

【摘要】江苏省响水县委县政府决定从1998年起到2000年,全县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实行“三定”,即:总量控制,定项限额;分业负担,定额收取;田亩负担,一定三年不变。其主要做法:

【关键词】

11 2页 免费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

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

0/500
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教立场
相关文献

推荐期刊
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
京ICP备2021021570号-13

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